男子拍下画为仿品拒绝付款被起诉
张先生,一位艺术品收藏界的新成员,讲述了他去年8月在艺术品拍卖领域的遭遇。应石家庄盛世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的邀请,他参与了一场拍卖会,并通过该公司拍得了8件藏品。参与竞拍前,张先生特意确认了拍品的真实性,并得到赵某的口头保证。此外,他还与赵某达成非正式协议,即先拍下藏品进行鉴定,确认为真品后再支付款项,赵某对此表示同意。男子拍下画为仿品拒绝付款被起诉!
然而,张先生将拍得的6幅画作送至两家鉴定机构检测后,结果却显示这些作品均为仿制品或赝品。基于鉴定结果,张先生希望能退回拍品并拒付拍卖款项,但这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今年3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张先生未能充分审查赵某的“保真”承诺,且此承诺与拍卖行的瑕疵免责条款相悖。根据相关法律与拍卖规则,拍卖公司无需承担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此判定张先生需支付包括拍卖款及佣金在内的238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
张先生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决定提出上诉。他坚持认为赵某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承诺应视为公司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理应由公司承担。男子拍下画为仿品拒绝付款被起诉!
盛世东方方面则强调,赵某仅担任艺术总监一职,其私下承诺并不能代表公司立场,且张先生作为艺术品行业内部人士,理应知晓并遵守拍卖规则,包括其中的瑕疵不担责条款。
整个案件聚焦于赵某承诺的法律效力、张先生的审查责任,以及拍卖公司的免责范围,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等待进一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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