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据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自1993年至2022年间,范一飞在历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重要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或影响力,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其间,范一飞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86亿余元。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展示了相关证据,范一飞与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表达了各自观点。范一飞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待定日期宣判。
此次庭审吸引了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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