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求在离婚案中关爱未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公布一项意见,旨在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推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旨在减轻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确保其身心健康。最高法要求在离婚案中关爱未成年子女。
该意见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法院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明确阐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法定的义务与权利,以及不遵守法律可能引发的负面后果。
法院指出,对待婚姻关系的解除应持审慎态度。即使婚姻关系终止,父母双方仍需关注孩子的心理与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及财产分配等问题。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孩子等手段争夺抚养权,此举不仅可能带来不利后果,严重者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此外,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与义务并不随之解除。双方应全面履行支付抚养费、配合对方探望等法定义务,积极协商,共同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若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父母双方须依据民法典规定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法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提示”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种方式(如口头告知、视频播放、发放提示卡片或手册等),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诉讼各环节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在涉及抚养权、探望权、监护权争议及同居关系纠纷等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亦可参照离婚案件实施此项提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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