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4月11日下午两点左右,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勤人员在鳌江镇吉祥路执行任务,对一辆二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然而,该电动车驾驶人吴某(48岁,男性)非但未配合执法,反而拿出器械对协勤人员施以暴力,导致其中一名协勤人员头部受重伤。
目前,涉事嫌疑人吴某已被公安机关有效控制,案件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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