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部近期披露了五起国家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聚焦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稻种及制种技术的窃取行为。近年来,此类机关加大对我粮食领域的渗透力度,大规模窃取我国核心科研情报,严重威胁我国水稻种业竞争力与粮食安全。国家安全机关对此迅速行动,于2022年至2023年间集中破获一系列间谍窃密案件,调查审查涉案人员近百名,查处重点涉案企业11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朱某某,原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追求经济利益,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合作关系。2010年,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我国内成立公司,专门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质资源。朱某某在其指挥下,非法向境外出口大量亲本种质资源。亲本种子是育种的核心材料,相当于农业的“芯片”。朱某某对违法性质有清晰认识,但为获取超常经济回报,以“合作制种”名义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此外,他还创办新公司,继续大量出卖我国优质亲本稻种。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于2024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国家安全机关还对其他17名涉案对象进行行政处罚,深挖彻查涉案企业,消除我国粮食领域重大安全隐患。
案例二涉及境外企业非法搜集窃取我国稀土领域国家秘密。2023年3月,国家安全机关成功破获此案,有力维护我国资源安全。叶某某,某境外有色金属公司上海子公司员工,与国内某稀土公司前副总经理成某相识于商业合作。成某因接触我国稀土领域涉密信息,成为叶某某拉拢目标。叶某某按其公司外籍员工指示,以金钱为诱饵,频繁向成某索要涉密信息。成某明知违法,仍向叶某某提供国家稀土收储品类、数量、价格等机密级国家秘密,并收取巨额报酬。稀土是战略性矿产资源,对国防、环保、航空、军事等领域至关重要。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被以“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成某则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获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0万元、罚金10万元。
案例三揭示了境外机构非法搜集我国气象数据的现象。国家安全机关自2023年起,联合气象、保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涉外气象探测专项治理,发现数百个非法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实时向境外传输气象数据,分布广泛,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这些站点有的受境外政府资助,设于敏感区域,观测我主要粮食产区,甚至长期、高频向外国官方气象机构传输数据,违反相关法规。国家安全机关已依法查处,及时阻断数据出境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揭示某高校学生加入境外反华政党的情况。境外反华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对我境内人员进行意识形态“攻心”,少数涉世未深的学生受其影响,成为敌对活动的“棋子”。国家安全机关侦破一起典型案件,打击境外反华势力渗透策反活动,及时消除风险。学生宋某出于好奇成为境外反华政党志愿者,接收反华活动及拉票筹款指令,长期浏览反华网站并提供涉华负面影像素材。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宋某进行行政询问,根据《反间谍法》给予警告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某表示悔过,承诺不再参与类似活动。
案例五涉及境外驻华机构中方雇员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法定义务,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任务将被追责。近期,某境外驻华机构中方雇员符某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询问期间,拒绝接受询问,散布约谈情况,串联境外人员干预执法,故意阻碍任务执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固定证据,依据《反间谍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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