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疯狂,他可以用“误会”搪塞,但公正执法不能有一点点误会。视频中,一男子正在暴力对待妻子。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某小区发生一起“家暴”事件,并配发文字说明为“男子使用菜刀砍向妻子,孩子用身体保护妈妈”。事发10月30日凌晨,女子报警后,当地警方于当天向男子发出“家暴告诫书”。
告诫书中大致内容是,若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从重处罚。这意味着,无论下一次怎么处罚,至少这一次,向妻子挥刀的他,无需在法律上付出任何代价。男子对媒体称“已经解决完”,说的倒也是实情。
只是不知道,男子口中的“误会”指的是什么?视频中,他手拿着菜刀向妻子挥舞,是真的吗?孩子“别打我妈妈”的哭喊,是真的吗?把妻子和孩子在地上拖拽,是真的吗?除非这段视频是夫妻和孩子排演的,否则这就是家暴,而没有“误会”可言。
媒体报道称,这场“误会”的结果是“女子右眼出血,孩子头部受伤”。无视加害后果,将伤害说成“误会”,可见加害人并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程度。对他“毫发无损”的处理结果,也未能得到公众的理解。
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执法机关只对男子“告诫”,未作出其他处罚,不少网友表达了不解。有人认为,试图用菜刀砍妻子,因为孩子阻拦而未得逞,男子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应刑事立案;也有人认为,即便不作为犯罪追究,男子也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网友根据这一段视频,凭着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所做的判断,未必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男子手拿菜刀是事实,但如果他执意想行凶,年幼的孩子未必拦得住。所以,他究竟是真想砍人还是只想吓唬一下?最终没砍女子,是因为孩子阻拦还是自己主动放弃?这些需要结合更多证据判断。
再比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视频发布者胡先生透露,涉事女子事后也要求删除视频,称妇联已经调解好了。警方未对男子作出治安处罚,应与女子谅解有关。
网友的判断不一定正确,对有些内情可能不了解,但这些都不影响他们质疑的价值。当一个事件的处理结果背离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认知,办案机关有责任寻找、披露更多证据,作出更令人信服的解释和结论。
在这一事件中,人们的担心在于,一旦行为人不需要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任何代价,对其本人无异于“鼓励”。而对社会、他人而言,似乎也是一种负面示范,不利于对家暴行为的遏制,甚至为发生更大悲剧埋下伏笔。
为此,办案机关有责任通过更多信息披露、更有针对性的释法,告诉公众对于男子不做任何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诸如:挥舞菜刀的他,为何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即便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侵害人的处罚也分“减轻”和“免除”两档,办案机关为何选了“免除”?
对于自己的疯狂,男子可以用“误会”推卸责任。但公正执法,不能有一点点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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