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居住于上海市闵行区一个口碑不错的小区,但她却因家中异味问题倍感困扰。每当她试图打开窗户通风,一股强烈的刺鼻气味便扑面而来,弥漫至整个室内,甚至在楼道中也能明显感受到。这使得孙女士的生活质量大幅下降。
2023年8月,闵行法院法官与社区民警共同前往孙女士所在小区调查。他们首先进入了位于孙女士楼上的1002室,因为孙女士起诉称,长久以来令她苦不堪言的异味正是源于此户人家。
1002室住着一家三口,其中的女儿小菲在法官来访时情绪激动。孙女士指出,楼内异味的源头在于小菲饲养的宠物猫。孙女士描述,即使在楼道内佩戴口罩仍能闻到浓烈臭味,她家因此常年闭窗,连衣物也只能烘干,不敢晾晒。
孙女士曾尝试与楼上沟通,当她亲自登门后,发现情况远比预想严重:小菲家竟饲养了15只猫,且她还经常收养小区流浪猫。不堪其扰的孙女士决定起诉1002室,要求他们将所有猫咪迁出。
法官田颂实地调查时,刚出电梯便闻到明显的动物气味,进入1002室后气味更为浓重,屋内各处可见嬉戏或休憩的猫群。除异味问题,孙女士还反映,15只猫在深夜奔跑打闹,时常引发异响,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对此,小菲辩称楼道内其他住户装修产生的噪音与他们家无关。
经向小区居委会了解,该邻里纠纷已多次调解无果,且不止孙女士一家反映异味问题。孙女士与其他受影响住户作为居民代表提起诉讼。
尽管法官尝试现场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随后,闵行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面对孙女士要求小菲家迁移全部15只猫的诉求,小菲坚决反对,声称已尽力降低养猫带来的异味和噪音。
然而,原告方坚称,即便如此,楼道内的异味仍超过常人可忍受程度。虽然上海对养犬有相关管理条例,但对养猫尚无明确规定。法官指出,应以“合理第三人”的概念来衡量:在当前情况下,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应如何应对,若超出了其可接受标准,即可判定超出了合理的容忍义务范围。
经过全面调查与审理,法院认定,在一栋18层的高层建筑中,1002室(约100平方米)的60平方米空间内饲养15只猫,数量过多,对邻居的影响已超出合理容忍范围。
2023年11月28日,闵行法院一审宣判,裁定小菲饲养宠物猫的数量不得超过五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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