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警方4月17日发布情况通报:
2024年2月15日,兴宁区三塘镇某村发生一起因纠纷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2岁)于案发当日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办理,目前王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广西南宁兴宁区王女士在网上发视频称,2月15日,村民王某酒后持尖刀行凶,转换3个作案场地,杀死王女士的父母和2名亲人,并砍伤同村另一村民。该案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月15日(正月初六)晚,王女士父母按照当地新春风俗,到村里的小卖部串门。当天,王某先是到别村喝酒,搭乘另一村民的车回村。
小卖部老板唐女士称,当时小卖部有六七个人,王某在此转了一圈后离开。随后,王某又回到小卖部,买了一包50元的烟,将其给了现场一个男人。她之后听到屋内发生冲突,随即和孩子躲在二楼。王女士母亲跑出小卖部,在不远处的球场被王某刺伤。
王女士提到,她的父母均40多岁,和王某年龄相仿。王某离开后,小卖部老板电话通知王女士51岁的阿公(王女士爷爷最小的弟弟)出事了,阿公立即离家骑车赶往小卖部。不料,王某又持刀来到阿公家,当时,阿公的妻子韦某、20多岁的儿子王某甲以及11岁的小女儿在家。小女儿正在自己的房间玩,听到王某对开门的韦某说一些不好听的话,吓得把房门锁住。王某在一楼刺伤韦某和王某甲后,又上楼寻找阿公。小女儿趁机开门到客厅拿到大人的手机,立即返回房间又将房门反锁。晚上8点37分,小女儿确认王某已离开,才敢给爸爸打电话告知家中情况。后来,王某又到村里另一户人家里行凶,持刀砍伤一人头部,随后被伤者几名家属控制,直至民警赶到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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