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条件极为艰苦,军服、军帽、军鞋虽能自产,其余武器装备,包括首长用品,主要依赖缴获。本文将介绍一位八路军师级首长的十大物品。
军帽方面,八路军秉持官兵一致原则,无论士兵或师级首长,军帽在质量、做工上均无差别。为与国军统一,八路军军帽采用相似设计,外观圆平,正面饰以两枚扣子,但其扣子仅为装饰,不具备国军军帽的可放下护耳功能。因物资匮乏,军帽材质、颜色各异,甚至有无扣、仅用粗麻布制作的情况。冬季时,部分帽子增设有可折叠护耳,供干部保暖。
军服朴素且单薄,许多师级首长所穿为粗麻布制,品质不及国军普通士兵的棉线军服。军服颜色亦因布料来源不同而不统一。部分首长仍穿着红军时代的旧军服,仅更换带有国共合作标志的帽子,军服袖子则增加“18GA”臂章。例如,上图所示首长的军服领章仍保留红军红色元素,显著变化在于帽子和臂章。
千层布底鞋是当时八路军普遍穿着的鞋类。其制作简单,只需布料和手工缝制即可。抗战后期,随着根据地发展及缴获物资增多,被服厂逐渐有能力批量生产此类布鞋,各级首长及基层干部皆广泛装备。
部分师级首长在特定场合穿着缴获的日军长筒皮靴,但由于尺码不合及保持官兵一致,皮靴并非日常穿着之选。
少数师级干部春秋季节配有缴获的皮大衣,既有红军时期缴获国军的,也有抗战期间缴获日军的。这类大衣原为将官级别配置,样式长短不一。上图右侧首长所穿即为缴获的日军皮大衣,但并非每位师级首长都能拥有。
腰带多为缴获所得,样式繁多,抗战后期以日军腰带为主。勃朗宁FN M1900型7.65毫米手枪是师级干部常用的手枪型号,因其性能优异,曾被多国高级军官选用,包括国军军官。该枪发射7.65x17毫米柯尔特自动手枪弹,有效射程约50米,握把护柄上的手枪标志使其在中国有“枪牌撸子”之称。
八路军战士与师级首长均佩戴臂章,早期臂章标有“八路”字样,后更改为“18GA”,直至解放战争初期。钢笔是师级首长必备文具,多为缴获或友人赠送的派克系列或英雄牌钢笔。望远镜则是团级以上指挥员的标准配置,师长作战时挂于胸前,非战斗状态下交由警卫员携带,均为缴获日军的各类型号望远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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