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于10月6日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项新通知,对当地房地产市场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该通知,即日起,购买东方市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审核购房人的资格,此举旨在促进住房市场的流通性和吸引力。同时,该市取消了关于商品住房转让的年限限制,意味着居民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自由转让其房产,无疑为房地产市场的活力注入了新的动力。
此外,通知中明确指出,若此前的任何相关规定与本次通知内容存在冲突,应以本次通知为准,并按照最新通知执行。不过,也留有灵活空间,即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或省级层面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以上级的新政策为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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