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独"定罪量刑标准:最高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该意见旨在依法打击“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为,保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依据包括《反分裂国家法》在内的多部法律及司法解释制定。
意见强调,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的活动严重威胁台海稳定、两岸民众利益和民族根本利益。因此,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需紧密合作,严厉惩处此类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统一。
对"台独"定罪量刑标准:最高死刑,维护国家统一
意见详细界定了“台独”分裂国家及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多种具体表现形式,如建立分裂组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的国际组织、篡改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等,并明确了相关犯罪的量刑标准。对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人员将给予严厉惩罚,最高可至死刑;对其他参与者也将依法惩处。
此外,意见还涉及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与境外势力勾结的从重处罚原则,以及对在逃嫌疑人、自愿认罪悔罪者、需进行缺席审判者的处理办法。特别指出,若“台独”顽固分子能放弃分裂立场并采取补救措施,可依法获得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上的考量。
最后,意见指出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其他关联犯罪,也可参考本意见处理,且该意见自发布之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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