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在得知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后,前往父亲墓前祭奠,标志着18年前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2006年夏,位于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某村庄的唐先生家突遭变故,约10名手持刀棍的不速之客闯入,对他和哥哥施暴,并破坏了家中的电器家具。唐先生因此受伤,需住院治疗20天才康复,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一级。尽管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但案件长期未取得突破,唐先生也始终不明袭击缘由。
直至2023年,随着三名嫌疑人的相继被捕,真相浮出水面。三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多有期徒刑,并需赔偿唐先生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据透露,唐先生当年之所以成为攻击目标,是因为其中一名被告在铺设电线过程中与其父亲就穿过父亲山场的问题产生了争执。
回顾2006年8月5日,唐氏兄弟正悠闲地在家看电视,一群不法分子的闯入打破了平静。哥哥试图逃跑却仍遭毒手,而唐先生则被困屋内遭受暴力。一位路过的班车司机见证了这一幕并发现唐先生满脸鲜血,后者随后借邻居家电话报警并被紧急送往医院,一度情况危急,最终幸免于难。
案件虽被立案,但多年悬而未解。直至媒体报道了包括唐先生在内的多起类似事件,指出受害者均曾拒绝同村段某高压线穿越自家林地的请求。报道揭示,段某因高压线工程引发的补偿争议,在案发前已有暴力先例。而在媒体报道后不久,唐先生家再次遭到段某等人的报复性破坏。
直到2022年底至2023年间,随着嫌疑人唐某、唐某旭及主谋段某的逐一归案,正义得以伸张。今年1月,全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段某为主谋,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相应刑期,并共同承担经济赔偿。唐先生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认为这让他彻底明白了当年悲剧的根源。尽管段某在上诉中辩称案件已过追诉时效,应被判无罪,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确认其犯罪事实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主导地位,强调其逃避侦查行为不受追诉期限限制。4月1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正式下达,维持原判。对于唐先生而言,这场历经十八年的漫长等待,终以法律的公正裁决带来了迟到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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