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套路卖”特大诈骗案宣判 44人获刑
谢留卿等人涉及的艺术品销售诈骗案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共有44名被告因参与这一特大诈骗案被判处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案件详情显示,自2012年起,谢留卿领导的犯罪团伙在郑州、北京等地设立公司,通过伪造艺术品作者身份、虚构授权信息、夸大作者成就、假冒拍卖行及同行身份,以及承诺回购等欺诈方式,骗取了来自安徽、黑龙江、四川等近20个省份受害者的钱财,总额超过1670万元。艺术品“套路卖”特大诈骗案宣判 44人获刑。
法院二审认定,谢留卿及其团伙成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系统性地实施诈骗活动,已构成诈骗罪。该犯罪集团结构严密,目标锁定中老年群体,不断诱导受害者购买虚假艺术品,甚至在知晓受害者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仍继续施骗,导致多人负债累累,生活困顿。据此,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态度,作出了终审判决:主犯谢留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千五百万;其余43名被告根据各自罪责被判处不同刑期及罚金;另有11名情节较轻者免于刑事处罚;8名被认为危害较小的被告人被判无罪。
此前,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曾引发公诉机关抗诉,以及21名被判有罪被告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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