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未成年人侮辱同龄少女获刑
在海南省万宁市,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制侮辱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中,五名未成年人因在娱乐场所外对一名同龄少女实施围殴并伴有侮辱行为,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刑,打破了“未成年”等于免责的错误认知。
2023年8月21日凌晨,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五人在万宁一家娱乐会所饮酒时,施某与受害者肖某发生口角后心生怨恨,遂策划报复。他指使杨某将肖某约出,随后一行人对肖某进行了殴打。其间,施某和卓某剥光了肖某的衣服,导致其赤裸身体遭受围观羞辱,而杨某、黄某、符某则在一旁拍摄视频。直到警察到达,施某等人才四散逃逸。经医学鉴定,肖某的伤势被定性为轻微伤。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双方均为未成年人。案发当天,五名被告人在家长陪同下向警方自首,并随后被刑事拘留。之后,五名被告人家属向肖某支付了赔偿金,获得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然而,法律不会因为年龄或赔偿而忽视行为的严重性,公诉机关据此提起了刑事诉讼。5名未成年人侮辱同龄少女获刑!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五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强制侮辱罪,考虑到他们在公共场所的恶劣行径,以及对肖某身心造成的伤害,分别给予了有期徒刑的判决,其中三人被判缓刑。法院强调,此类侮辱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尊严,尤其是聚众或在公共场合实施,必须严惩不贷。
此案不仅凸显了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缺失及易受不良环境影响的问题,也警示社会各界需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防范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判决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任何年龄的个体都必须为其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亟待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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