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于4月15日发布通报:4月13日,朝阳区将台乡安家楼村东门一林地发生火灾。经实地查证,起火原因为林地内柳絮被点燃,火势蔓延至周边杂草及部分树木。
当日13时30分许,男子严某某在该林地内吸烟,不慎使用打火机引燃柳絮,导致火灾发生。调查人员在查明事实后找到严某某,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询问。
严某某对自身点燃柳絮引发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二)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杨柳絮富含油脂,一旦接触明火极易快速燃烧,加之其轻质特性易随风飘散,易引发连锁火灾。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务必重视消防安全,切勿随意丢弃烟蒂,严禁用明火点燃飞絮,共同防范火灾事故,牢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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