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驳回了13名假球赌球涉案人员对中国足协纪律处罚的申诉。此前,9月10日,中国足协官网公布了对60人的处罚决定,随后收到13起针对这些处罚决定不服的纠纷解决申请。
10月21日至22日,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集中开庭审理了这13起案件。庭审中,申请人陈述了申诉的事实及理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解释了处罚决定的工作程序、事实根据和规则依据,并提交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及公安机关的询问/讯问笔录作为证据。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以及最后陈述意见。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审查了所有书面材料,结合各方当庭陈述和庭后提交的书面意见,认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所作的处罚决定程序符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事实依据充分。最终,合议庭一致认为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规则正确,决定驳回13名申请人的纠纷解决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理决定或纠纷处理结果之日起二十一日内申请体育仲裁。申请人如对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满,可以进一步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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