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前副省长曹广晶的受贿、泄露内幕信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曹广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体判决包括: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因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两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审理过程中发现,2004年至2022年间,曹广晶利用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以及湖北省副省长等职位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经营、工程承接、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价值超过2.16亿元人民币的财物。另外,在他担任湖北省副省长任内,参与一家上市公司控股公司的纾困重组工作时,于2021年1月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导致此人利用该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购入股票并获利1042万余元。
法院认定,曹广晶的行为明确构成了受贿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且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考虑到曹广晶有自首情节,部分受贿行为未遂,加之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且所有违法所得及孳息已被追回,因此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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