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坐公交吃糍粑噎死家属索赔被驳
在重庆,一名六十多岁的女士在公交车上食用糍粑时,突然遭遇剧烈咳嗽,呼吸急促,不幸被糍粑噎住。公交车司机迅速决定改变路线,直奔医院,但遗憾的是,女士最终未能获救。随后,该女士的家人向司机提出诉讼,要求赔偿高达110万元。大妈坐公交吃糍粑噎死家属索赔被驳!
面对家属的责难,司机陈强感到既冤枉又无助。家属肖大爷情绪激动,指责陈强未在驾驶时给予及时提醒,认为这是导致悲剧的原因。陈强辩解称,公交车内已明确张贴禁止进食的告示,他作为司机仅负责驾驶,乘客个人的行为超出了他的控制范围。
肖大爷则坚持认为,既然公交车有禁食规定,司机就有责任监督执行,忽视这一点构成了疏忽。陈强解释,不可能对每位上车乘客逐一提醒,且事发突然,他已尽力协助,包括紧急将患者送往医院。
此事起因于一周前,肖大爷与其伴侣一同乘坐陈强驾驶的公交车,当时伴侣携带了糍粑上车,未被注意。行驶中,突发的噎食事件让全车陷入恐慌,陈强当即决定紧急调头送医,尽管如此,仍未能挽回生命。肖大爷无法接受失去伴侣的事实,先是到陈强单位申诉,未果后直接向陈强个人索赔,并诉诸法律,索求巨额赔偿。
法庭上,双方围绕责任归属展开激烈辩论。肖大爷一方援引《民法典》,强调承运人的安全保障责任,认为陈强未充分履行提醒及管理职责,应承担赔偿。而陈强辩护称,车辆已明示禁食,乘客应自行承担违规行为的后果;况且他在紧急情况下已尽力救助,故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认定,乘客在知晓规则的情况下违规进食,其死亡主要归咎于个人的重大过失,而陈强在后续救援中已尽责,不存在过错,据此驳回了肖大爷的赔偿诉求。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不同立场和观点碰撞,凸显了法律责任与个人行为选择之间的复杂关系。大妈坐公交吃糍粑噎死家属索赔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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