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唐河县的张女士和温先生各自有家庭,两人在学生班级群里相识。张女士向温先生倾诉自己遭受丈夫家暴的经历后,二人决定离家出走,前往天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子。
张女士与丈夫育有四个孩子,而温先生与妻子育有两个孩子。在“私奔”之前,两人都没有离婚。近日,法院公开了一审刑事判决书,认定二人均犯有重婚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根据判决书,2006年张女士与王某结婚,婚后生育了四个孩子。温先生则在2010年与妻子结婚,尽管期间曾短暂离婚,但最终还是复婚并生育了两个孩子。
2018年4月,张女士和温先生在学生班级微信群中结识,随后频繁交流。2019年6月,张女士向温先生抱怨被丈夫家暴,提议一起离家出走,温先生同意并在未与其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张女士一同前往天津生活。在此期间,张女士怀孕并于2020年8月27日回到唐河县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
2021年1月11日,张女士在唐河县某医院生下一子,出生医学证明及预防接种记录上父母栏登记为张女士和温先生。
此外,张女士的丈夫曾在2021年4月14日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后来撤回起诉。2022年3月22日,张女士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丈夫不同意离婚,法院未准许。2023年1月11日,张女士的丈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同年4月6日,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2024年5月24日,张女士和温先生主动到唐河县公安局大河屯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鉴于其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一审判决温先生拘役四个月,张女士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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