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部人工智能(AI)领域的全面监管法规即将实施,由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的《人工智能法案》(以下简称《AI法案》),根据AI系统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四类: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及极低风险,每种类别对应特定的监管措施。该法案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20日后生效,不同条款将分阶段实施,例如禁止性条款在6个月后生效,通用型人工智能(GPAI)相关的规则则在12个月后开始执行,法案全面生效需24个月,部分高风险AI系统的规则则延至36个月后实施。
欧盟致力于在数字监管领域先行一步,已推出多项法规如《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旨在规范数字经济。然而,AI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法规与技术同步带来挑战,可能引发合规责任界定不清的疑虑。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吴涵律师,拥有丰富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经验,他指出欧盟倾向于事前监管,形成全面监管链,认为《AI法案》的风险导向管理方法虽具灵活性,但在具体标准和AI系统分类上引发争议,显示了立法过程中存在的摩擦。
吴涵律师提到,《AI法案》试图平衡监管与创新,但面临“两头不讨好”的尴尬,部分专家批评其对行业游说妥协过多,同时某些高风险AI应用未被充分覆盖。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国则担忧过度监管可能抑制创新。尽管法案设计有机制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AI技术迭代,如欧盟委员会对禁止列表的年度评估及对法案本身的四年一度审查,但实际效果仍有待观察。
对于企业合规而言,《AI法案》与其他数字经济法规的并行可能导致“意大利面碗”效应,合规界限模糊。以《数字市场法案》为例,与《AI法案》在数据处理方面的规则差异,可能给作为“守门人”的科技巨头带来复杂合规挑战。此外,尽管《AI法案》尝试界定高风险AI系统供应链中的责任主体,但在实际损害赔偿责任分配上仍显模糊,尤其是涉及通用AI模型时,责任归属及程度的不确定性较高,这可能是立法策略的一部分,旨在保持灵活性以应对AI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复杂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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