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高校教职工考勤管理中一些“坐班制”的内容,成为不少高教界人士关注的热点话题。“坐班制”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要求办公人员在指定的办公地点办公,同时规定无特别事情不能长时间离开办公地点。这种办公方式易于管理,但与传统印象中高校教师的工作方式有较大区别。
目前,高校教师多数实行弹性工时制,不设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因其工作自由度、灵活度较高,而成为许多硕博生毕业之后的理想工作选择之一。
“坐班制”之所以引起舆论讨论,主要是不少高校近来推出了《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或者《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措施,其中一些“坐班制”的内容引起注意。不过,查询发现,绝大多数推出考勤制度的高校,在是否实行“坐班制”这一问题上,实行了区分对待,不同工作性质的教职工根据需要采取“坐班制”。
今年3月,长春人文学院人事处官网公布《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规定专职教师除课堂教学时间外,每周在校坐班两个半天(含周三下午全校教师统一到校时间);兼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教师,每周在校坐班三个半天(含周三下午);兼任基层院长、系(含院下系)、部主任的,实行坐班制。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辅助人员、工人根据岗位职责实行不同形式的坐班制度。
今年10月30日,安徽财经大学官网公布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规定:专任教师不坐班,按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学校规定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学校临时通知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时间以及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考勤。以党、政工作为主,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也实行坐班制,考勤与坐班制职工相同。
11月7日,沈阳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的《沈阳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将教师岗位设置为教学类、教学研究类和研究类三个岗位类别。其中教学类、教学研究类两个类别并无坐班要求。对研究类岗位则提出:主要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设定,实行坐班制。对于设有省级以上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的学院以及研究机构承担科研任务的教师,在未申请教学研究类岗位的情况下,按照研究类岗位聘用。
11月8日,北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官网公布的《北华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明确:专任教师(不含双肩挑人员)不实行坐班制度,具体上班时间按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学校或所在单位规定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所在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集体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公益劳动时间考勤。除专任教师外其他各类岗位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度。
还有高校将坐班制度作为教师培养的一种手段。湖南工学院商学院今年9月27日在官网发布《商学院青年教师坐班制度(试行)》,依托学院现有博士工作室、科研基地和专业教研室,建立青年人才成长助力站,为纳入本制度的每个中青年教师提供固定工位和科研办公条件。进入“成长站”的教师,要求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累积8小时,含上课时间)。集体坐班期间,开展有组织学习和科研活动,推进学术沙龙等活动。同时,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由院领导临时调配一定数量的青年骨干参与相关管理活动。
纳入该制度的教师范围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并对涉及的教师做分类分层要求。例如,具有博士学位且未曾完成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项目、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等特定条件的教师,原则上需进“成长站”。新引进的博士无论年龄是否超过40岁,都要求进入“成长站”。学院还对教师出站条件做出规定,如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项目、在D3(北大核心、CSCD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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