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另寻新欢 算出轨吗
2018年3月,陈某和印某结为夫妇,并生育了一个孩子。然而,婚姻生活中频繁的家庭琐事争执导致两人情感日渐淡薄。
五年后的2023年3月,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并开始了分居生活。在之后的离婚冷静期内,印某察觉到陈某与另一位名叫冯某的异性行为亲密,怀疑陈某存在婚内不忠行为,遂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陈某则辩称双方感情早已有名无实,且已进入离婚程序,拒绝赔偿。
冷静期结束后,两人未继续完成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因此,印某选择通过法院起诉陈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失费。这引出了一个问题:印某的诉求是否在法律框架内有据可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若改变主意可撤回申请。此后的一个月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办理离婚证,否则视作放弃离婚申请。陈某和印某尽管提出了离婚申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离婚证,这意味着在法律上他们依然是夫妻,理应保持对彼此的忠诚。
鉴于陈某被证实与婚外异性有不当交往,这构成了对婚姻的不忠,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因此,从法律角度看,陈某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向印某作出相应的赔偿。离婚冷静期内另寻新欢 算出轨吗!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xxp.cn/rUQN/125697.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