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小区员工在给绿化带喷农药时,在明知道摩托车上有孩子的情况下,仍然从摩托车上方划过,导致农药喷洒在孩子身上。事后孩子被确诊为结膜炎、员工被物业公司开除处理。但网友们认为,对于这种人、这种行为,必须要报警将其拘留。
一小区物业员工在给绿化带喷洒农药时,绿化带旁边停放着一辆摩托车,且摩托车上还站着一名孩子。
可谁曾想,员工不仅对着摩托车喷洒农药,还高举喷杆从孩子的头上划过,导致农药喷洒到孩子身上。
家长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带孩子到医院检查身体。后经医院诊断,孩子被确诊为结膜炎。
事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员工已经被开除处理、先把孩子的病治好,之后再协商解决此事。
1、有网友认为,员工喷农药时晓得戴口罩来保护自己,可见其就是知道农药的危害性,但其却保护自己,故意往孩子身上喷,这种人太坏了,必须报警!
也有网友认为,通过监控视频来判断,这位员工就是故意的,不仅仅是开除,必须要报警拘留他。
2、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娟姐看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
首先,大家一定要明白一点,不论以任何方式,只要是故意危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具体而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应当受到处罚。但在没有造成轻伤后果的情况下,只对行为人行政处罚,且伤害未成年人的,应当加重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家长报警处理,这位物业员工至少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次,故意伤害从民法上讲,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侵权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第1款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孩子不存在误工费,但孩子的家长会因此而耽误工作、产生交通费等,因此,只要是合理的经济损失,家长就可以向这位物业员工提出自己的维权主张。
最后,现在可以明确的是,行为人是物业公司的员工,且当时是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孩子的损害,因此,物业作为用人单位,应当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当然,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后,到底要不要向存在过失或者故意的员工追偿。就与孩子的家长无关了。
有网友评论称:“这就是人性,明明自己就是个干苦力的人,明明自己也是个可怜人,为什么还要干这样的事情呢?”
也有网友评论称:“家长怎么能把孩子一个人放在摩托车上,这样做太危险了!而且严重不负责任!”对此,您怎么看?#物业回应打药工人对着孩子喷药#
(零度时评综合小强热线、百姓关注、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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