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别车称被追尾说人丑被行拘7日
5月14日,在广西柳州,一名男子驾驶小型电动汽车超车后紧急刹车,致使后方电动车追尾摔倒。该男子非但未及时施以援手,反而在微信群里分享事故照片,言辞中称两名女性骑手为“追尾”自己,并对其中受伤女子的外貌进行无礼评论,此举引起群内成员的不满。
事故现场的后车行车记录仪视频揭示了详细经过:电动车被超车后,小车突然左转加速并急剧刹车,导致两车间距骤减,电动车避让不及撞上小车尾部,两名未佩戴头盔的女性随即重摔落地,伤势看似不轻。电动车驾驶员冷静下车,旁观两名女子艰难起身,这一行为同样引发了公众愤慨。柳州当地交警部门已经留意到这一网络舆情,并着手介入调查。
令人意外的是,该小车司机还将事故现场拍照上传网络,试图塑造自己为受害者的假象,未料其鲁莽驾驶的过程已被他人完整记录。更甚的是,他在社交媒体上以带有威胁性质的口吻警告他人勿传播视频,显示出对法律的无知和蔑视。男子恶意别车称被追尾说人丑被行拘7日。
法律层面,若证实驾驶者蓄意刹车导致人员伤害,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或故意伤害罪,具体定性与事故后果及驾驶者动机相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除可能招致刑事责任,如有期徒刑及罚款,还会面临行政处罚,如驾照吊销或罚款,以及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
结合目击证据,该小车司机的行为涉嫌多项违规,正面临法律的严正审视。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犯罪需经法院综合案情考量。即便出于疏忽,驾驶者亦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若存有预谋,则可能视为故意伤害。
驾驶者应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驶安全,恶意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不可取。一旦发生事故,首要任务是救助伤员、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主动配合调查,展现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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