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88岁的独居老人马某,在生前决定将价值300万的房产及其他财产赠给邻近的水果摊主刘某,以感谢刘某平日里的关照。马某的妻子和独子相继去世后,刘某及其家人便搬入马某家中,按照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共同生活,承担起照顾马某的责任。2019年,这份协议还经过了公证。
然而,2021年马某去世后,关于这份《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马某的亲属与刘某产生了分歧,并诉诸法庭。马某的亲属认为马某在签订协议时因老年痴呆等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张协议无效。但一审法院未找到充分证据支持这一观点,认为协议有效并支持了刘某的诉求。
马某的亲属不服,案件进入二审阶段。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马某在签约时精神状态受损,且遗赠扶养关系符合马某的认知范畴,刘某也确实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最终,二审法院于5月1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刘某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
此事件中,马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超越了普通的邻里情谊,展现了在孤独与困难时刻人性中的温暖与互助。通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这段特殊的“亲情”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与保障。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xxp.cn/dekd/45985.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