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泼热水烫伤 涉事男孩未被处罚
9月29日,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事件,六年级男生李某在校内向一名一年级女生丘某泼洒热水,导致后者二度烫伤,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10月12日,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由于事发时李某未满十四周岁,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据主治医生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丘皮肤创面恢复良好,精神状态也较好,预计近日即可出院并逐步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女童被泼热水烫伤 涉事男孩未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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