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李先生通过福建广电第一帮帮团求助,讲述了他的困境。1994年,他与四川达州的赵女士结婚,并有了一个孩子。然而,1996年12月,赵女士离家出走,自此杳无音讯。尽管李先生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但在2016年的诉讼中,因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法院未批准其离婚请求。这让李先生在想要与现任女友建立合法家庭时遇到了阻碍。
针对这一系列复杂问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易旭给出了专业见解。易旭建议李先生可以采取两个策略来实现离婚:一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积极搜集更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无可挽回;二是如果赵女士失踪满法定期限(一般为两年),李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赵女士失踪或死亡,这将有利于后续的离婚及财产处理。
关于李先生与现女友的关系是否构成重婚,易旭提醒,在正式离婚前,李先生应避免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登记结婚,以免触犯重婚法规。
至于赵女士若某天重现并要求分割财产,易旭解释,法院会基于双方的实际贡献和具体情况来判决。李先生若能证实自己在赵女士失踪期间独立支撑家庭并积累财产,法律上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对他予以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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