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蓝丸(“伟哥”)上市后,凭借其宣称的“明显改善与治疗疾病”效果,迅速风靡市场,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然而,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制造假冒壮阳药。他们简单地将淀粉与西地那非混合,却堂而皇之地将其作为“强肾壮阳”保健品出售,受害消费者众多。
2019年初,56岁的洪轩因感觉疲劳,购买了一款名为“海马雄肽”的保健品。产品包装上标有“免疫调节”、“抗疲劳”、“壮阳”等字样,然而服用后,洪轩非但未见改善,反而出现免疫力下降、发热、内燥等不适症状,遂报警。警方调查确认,洪轩所购为假药,且案件牵涉更广泛的假药销售网络。同年3月,肾病患者林强网购“海马雄肽”,期望改善性生活。然而,服用一段时间后,壮阳效果并不明显,且出现眼睛充血等副作用。经检测,该保健品中含禁用于保健食品的西地那非成分。
这些假药均出自康一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老板陈冬锋于2017年9月决定自行加工灌装售卖。陈冬锋利用祖传医学知识及化工专业背景,研究小蓝丸成分,发现其主要成分为西地那非,便采购原料,混入淀粉制成胶囊销售。他还伪造包装盒,印制“缓解性衰老、增强性动力”等宣传语,仿冒正规保健食品标志,每盒售价高达400元。
陈冬锋通过网络、微商渠道销售假“海马雄肽”,非法获利8万余元。成本仅约2元的胶囊,经过包装与夸大宣传,摇身变为网店、药房、医院内的热销“壮阳神药”。
网店店主裴云见此商机,未核实真伪便以每盒150元的价格购入,并以300元高价售出,还在宣传图片上打出“强肾壮阳、告别短暂”、“提高性生活质量”等诱人广告。至案发时,裴云已售出“海马雄肽”等保健品19万元。
药店老板石顺同样被高利润吸引,未经核实便从康一生公司购入8箱“海马雄肽”等保健品,以3倍进价销售,一年间销售额达27万元。
2019年4月,陈冬锋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捕。同年11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款6000元。
对于参与销售的网店店主及药房老板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认为,由于陈冬锋提供了相关认证资料,他们并不知晓销售的是假保健品,故不构成犯罪。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方还发现裴云将大量保健品销售给常州仁心民营医院。该院男科医生关海明知“海马雄肽”非药品,却因其价格低廉推荐医院采购,以3倍价格转售患者。药房主管朱美虽明知保健品来路不明,但未尽核对处方职责,仍销售给患者。2019年12月,关海、朱美因销售假药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罚款1万元。次年11月,仁心医院被处以30余万元行政处罚。
常州市检察院认为,陈冬锋、石顺、裴云及仁心医院作为经营者,共同实施了欺诈销售行为,应对消费者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其中,仁心医院作为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的医疗机构,购入保健食品并作为药品销售,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欺诈行为应按消费价3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检方对十余位服用假药的消费者进行询问,证实他们出现头晕、眼睛充血等不良反应,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医学专家指出,“西地那非”使用需严格控制剂量,过量可能导致面部水肿、偏头痛、肝功能异常,甚至引发心肌梗死、心脏病等严重后果。四被告的行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应承担责任。
2019年11月,常州市检察院对此案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2020年4月发布公告,督促相关主体提起诉讼,公告期满无人起诉。同年7月,检察院对陈冬锋、石顺等四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168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
2022年11月,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被告方上诉后,江苏省高级法院于2023年10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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