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据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自1993年至2022年间,范一飞在历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的多个高级管理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公务人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此过程中,他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86亿余元。检察机关依法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范一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范一飞在庭上做了最后陈述,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随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此次庭审吸引了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
(原报道记者: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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