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南京的吴某在给自家房屋翻新装修过程中,因改变自家大门朝向,被邻居段某起诉至法庭。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吴某擅自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还扩大了尺寸,在开门时占用了一定的公共区域,客观上对段某的出行构成了妨碍,且经物业部门告知后拒不整改。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将入户门恢复至原有门框尺寸,并将朝向恢复为内开。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xxp.cn/RIQb/162412.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