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一法院公务车疑恶意别车
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引起了公众的注意。视频中,一辆标有辽宁大连某法院标识的公务车似乎存在多次无预警变道及阻碍后车正常行驶的行为。
对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7月25日发布了相关情况的说明。说明中确认,7月18日下午,车牌号为辽BA200的警车在执行公务途中,驾驶员确实有多次未使用转向灯便突然变道的行为,这与网友反映的情况相符。院方在得知此事后,立即要求涉事驾驶员王某某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及相应的处罚,并对其作出了停职反省的决定。
院方表示,这一事件暴露了其内部对个别驾驶员交通法规教育的不足,以及在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上的不严。同时,也反映出对驾驶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的缺失。基于此,院方承诺将深刻反思此事件,强化驾驶员团队的法规教育与管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官方回应一法院公务车疑恶意别车!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xxp.cn/PlMt/96536.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一条长河网进行投诉反馈邮箱: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