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的下午,景德镇市举办了一场领导干部大会。会上,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庄兆林发表讲话,并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小林宣布了关于景德镇市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具体变动包括:胡雪梅同志被任命为景德镇市委书记,她之前担任的景德镇市政府市长一职将不再保留;另一方面,刘锋同志不再担任景德镇市委书记、常委及委员的职务,其市长职位的免职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
胡雪梅,1967年8月出生,是一名中共党员,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法学博士学位。她的职业生涯起步于上饶,曾在上饶行署(市政府)办公室经济研究室担任主任,并曾任上饶市信州区副区长等职务。
2002年10月,胡雪梅调入江西省委组织部,历任研究室(政策法规处)副主任、人才工作处处长等职。2013年2月,她转任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并在短时间内晋升为副主席。2015年7月,胡雪梅前往赣州市,担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又兼任赣州市章贡区委书记。2019年,她的职务变为赣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0年12月,胡雪梅升任赣州市委副书记,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兼任副市长,直至2021年2月卸下副市长职务。同年5月,胡雪梅正式成为景德镇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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