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
突发情况下离世后,遗留的银行存款如何处理成为关注点,尤其是当存款人亲属想要维护自身权益时。以下是一个相关案例的概述:李某于2017年在鹰潭某银行开设了账户,截至2023年8月9日,账户内余额为55528.96元。不幸的是,李某于2023年5月1日去世。其母吴某意欲提取这笔存款,却遭遇阻碍,因为银行无法确认吴某是否为唯一合法继承人。背景信息显示,李某生前未婚无子,由吴某独立抚养成人,且李某生父身份不明。此案交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分析指出,储蓄合同保障了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存款人去世,合同权利义务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缺少公证书的情况下,银行是否有责任兑付存款。
法院最终认定,吴某作为李某唯一已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笔遗产。她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个人陈述,足以证明其继承资格。因此,法院支持吴某要求银行支付账户余额的请求。
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在无密码访问存款的情况下,需通过公证程序证明其继承权,银行则依据公证书处理遗产过户或支付。然而,此案例展示了在特殊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也能解决此类问题,确保继承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母亲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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