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坐电梯时从8楼掉到1楼
5月16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发生在2023年10月18日,地点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佛城商都一期,导致4人死亡、16人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84万元。调查显示,这是一起因电梯维护保养不当、使用单位责任缺失及检验机构未充分履行职责而引发的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事故源于电梯运行中对重反绳轮轴承疲劳损坏,导致一系列机械故障,最终使得轿厢与对重一同坠入底坑。期间,限速器未能有效制动,轿厢失控下坠。调查指出,直接原因是维护保养单位未进行实质性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检验机构检验不严格。一家三口坐电梯时从8楼掉到1楼!
维护保养单位被指存在多项过失,包括体系不健全、人员培训不足及维保记录造假,未能发现并处理轴承磨损等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则因安全管理制度缺陷、电梯管理人员培训缺失,以及对维保监督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存在。检验机构则在检验过程中未严格遵守规范,检验报告结论偏离实际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报告还提出了处理建议,涉及的8人因涉嫌犯罪将被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包括维保经理、维保队长、检验人员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等。同时,对其他12名相关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整改要求。
鉴于事故的严重性,报告建议相关市场监管局对涉事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能吊销部分单位的业务资质。此外,建议弥勒市政府及其上级部门向更高层级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而对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公职人员的失职问题,将转交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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