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63名被告人的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谢留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以一千五百万元罚款。其他43名被告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期从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以罚金。另外,11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被免于刑事处罚,8名被告因情节显著轻微且未造成重大危害而被判无罪。
此前,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当地检察院提出抗诉,同时21名被告提出上诉。二审阶段,检方与辩护方均提交了大量证据,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
案件审理揭示,自2012年起,以谢留卿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郑州、北京等地注册多家艺术品收藏公司,通过虚构产品背景、伪造授权、夸大作者成就、假冒拍卖行等多种欺诈手段,骗取了来自安徽、黑龙江、四川等近20个省份受害者的钱财,总额超过1670万元。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谢留卿及其团伙成员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该团伙结构紧密、分工明确,针对中老年人群体实施广泛诈骗,导致多名受害者负债累累,生活困顿。法院依据查实的事实和证据,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态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庭审吸引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受害者家属和原审被告人家属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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