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消息,近日百度旗下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在武汉发生了一起无人驾驶出租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引发广泛关注。百度方面回应称,事故发生在汉阳区鹦鹉大道与国博大道交汇路口,当时车辆在绿灯亮起时启动,与一名闯红灯行人发生了轻微接触。百度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配合警方进行处置,并陪同伤者前往医院检查。经检查,伤者无明显外伤,目前正在医院进一步观察和休息。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责任的划分:无人驾驶车如何担责?
无人驾驶出租车与行人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多名律师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无人驾驶汽车不存在“使用人”(司机),如果事故归责于无人驾驶汽车一方,应由无人驾驶汽车的管理人、所有人作为责任的承担主体。如果事故因行人或其他车辆的过错导致,那么行人或其他车辆将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浩淳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利勇指出,无人驾驶汽车在法律术语上属于“智能网联汽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体系下进行责任划分。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红枝补充说,2021年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处理方式。
无人驾驶发生事故谁担责?律师解读:法律责任如何划分成焦点
李红枝认为,从责任认定主体及责任划分的角度来看,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对事故过错方进行初步追责。如果事故因行人或其他车辆的过错导致,那么行人或其他车辆将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事故归责于无人驾驶汽车一方,应由管理人、所有人承担责任。同时,对于无人驾驶汽车一方的进一步责任划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具体需要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或由事故受害人另行主张进行救济。
此前,多地已经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管理和运行颁布了地方性法规。例如,深圳在2022年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首次对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2023年2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正式实施,明确了无人驾驶汽车在开展创新应用期间的责任划分。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根据北京最新的征求意见稿,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认定。车内有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车内无驾驶人的,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潘利勇表示,随着无人驾驶车辆的上路测试和实际运营,越来越多的人担心其安全性和可靠性。他认为,无人驾驶车辆的生产商、运营商应不断改进技术,进行各种测试,以提高其在实际道路上识别各类风险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的能力。同时,监管单位也应加强对无人驾驶车辆运营方的监督,明确和细化无人驾驶车辆可能承担的责任问题。
此次无人驾驶出租车与行人相撞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无人驾驶技术安全性的关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无人驾驶汽车的未来值得期待。然而,如何有效监管和明确责任划分,仍是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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