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卫龙魔芋爽的电梯广告在社交媒体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吐槽。不少网友表示,这则广告仿佛成为了一种对打工人精神的折磨,白天被各类工作群消息的提示音狂轰滥炸,夜晚还要在电梯内继续忍受同样的“dididi”声,不禁呼求:“放过打工人吧!”
一位网友生动比喻道,这条广告就如同有人持喇叭在耳边疯狂喊麦,其令人抓狂的程度堪比施工现场的挖掘机噪音。
另一评论指出,该广告不仅“洗脑”,甚至可以说“15秒视频中竟出现了22个‘低’字”,宛如一段卡顿且令人精神极度不适的影像,硬生生地在封闭的电梯空间内强迫乘客聆听,实属扰民之举。
电梯广告难道都遵循这种风格吗?如蔬果园洗衣凝珠的“香香香香香”,小鹿妈妈牙线的“牙线就是小鹿妈妈”,空刻意面的“妈妈我饿”,溜溜梅的“一起六六六”,七猫免费小说的“喵喵喵喵喵”,泰兰尼斯稳稳鞋的“摔跤,摔跤,宝宝老摔跤”,一颗大生鲜的“一颗高高高高高高素质番茄”,以及后秀暴汗服的“暴出马甲线”。这些广告同样饱受诟病,有网民在点评七猫免费小说广告时坦言:“短短十几秒,仿佛身心遭受重击。”
众多网友总结认为,电梯广告几乎无一正常,充斥着鬼哭狼嚎般的噪音,毫无创意逻辑与美学构思,只是粗暴的信息灌输。
甚至有网友因反感这类广告,决定采取逆反策略:“凡是在电梯间听到的品牌,我统统不买,这就是它们打扰我的代价。”
那么,电梯广告的制作成本是多少呢?
据自称为上海腾众广告有限公司的电梯广告投放商透露,常规电梯广告时长设定为15秒。在北京地区,单块屏幕的月租金约为480元,投放起点为100个点位,每日播放次数不超过300次。但这两名受访者均强调,他们仅负责广告投放,而不涉及广告拍摄业务。
拍摄一条15秒的电梯广告究竟需要花费多少资金?
北京首影文化传媒股份公司的某工作人员回应,具体费用需视产品特性而定,从十余万元至无上限不等。通常而言,预算低于10万元的广告片观赏价值较低,若进行棚内拍摄、聘请演员、构建故事情节,即使不包含动画元素,成本也至少在13万至14万元以上。
当被问及该公司在制作电梯广告时是否偏好“洗脑”风格,该工作人员回应:“创意设计主要依据产品目标消费者的喜好,内容上则是围绕产品特点进行差异化策划。至于呈现方式,既可以是反复强调同一句话的形式,也可以选择更为舒缓的表达方式。我个人并不欣赏那种不断重复一句话的广告,感觉相当烦人。”
社交平台上有网友推测,上述魔芋爽广告可能出自“红制作”之手。记者通过关注认证主体为北京宝力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红传播与红制作”,成功联系到“红制作”的商务人士。其朋友圈显示,该魔芋爽广告确为“红制作”出品。
据该商务人士提供的报价信息,制作一条15秒的广告片收费高达500万元,服务周期为1至2个月,服务内容涵盖策略定位、广告语提炼、卖点创意及电视广告(TVC)制作等,服务案例包括空刻意面、徕芬吹风机、团油、Boss直聘、新氧等品牌。
除了单条广告片制作,“红制作”还提供“全案陪跑”和“策略创意部分单买”服务。其中,“全案陪跑”服务包括产品开发、命名、包装设计、策略定位、广告片制作及流媒体核心素材创作,报价1500万元,服务周期一年,服务过一颗大、Ulike、极萌、GEMO等品牌;“策略创意部分单买”服务不含执行环节,报价为300万元,服务周期20天。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宝力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岳华平。公开资料显示,岳华平于2019年担任“红制作”创意合伙人。他曾在一个活动上表示,广告无需追求品味,关键在于效果。虽然广告可以打造成艺术品,但如果投放后未能取得实际效果,对于企业而言无异于灾难。他直言:“品味成了流量的敌人,广告若不能出圈,效果便如同出殡。”
如此喧闹的电梯广告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面对无法关闭、无法静音的电梯广告,其噪音问题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律师李旻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投放电梯广告需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得到参与表决业主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条件。如已履行上述程序,电梯广告投放则符合法规要求。
关于电梯广告的噪音问题,李旻解释,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居民区的噪音限值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若电梯广告音量超过这一标准,则可能构成噪音污染。
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补充道,《噪声污染防治法》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同时要求经营者对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雷家茂进一步解释,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居民楼及以行政办公为主的写字楼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若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的区域或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域,则归为2类环境功能区。1类区昼间噪音限值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2类区昼间限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因此,若居民楼、写字楼电梯内的商业广告音量超过对应标准,则属噪声污染,可能侵犯民众权益。
雷家茂律师提醒,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在商业活动中违规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以及未有效控制商业活动中产生噪声的行为,将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经有权机关批准,责令停业。
针对噪声污染问题,雷家茂建议民众可先向物业投诉,由物业与商家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环保部门举报,申请环保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最后,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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