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凌晨00:40分许,安徽芜湖交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人张某。为逃避处罚,张某坚决否认自己喝了酒,声称自己是女同志,不会喝酒。她先说只喝了“三杯”酒酿,但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高达159mg/100ml。随后她改口称喝了“十杯”,但仍坚称没喝酒。甚至在医院准备抽取血样时,她还信誓旦旦地说:“如果今晚喝了一滴酒,我罪该万死!”
血检结果显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3.58mg/100ml,确属醉驾。面对铁证,张某最终承认自己喝了“二两不到”的白酒,并表示非常后悔,因为她平时对工作很珍惜,从不饮酒。
张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虽然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她以及每一位驾驶人都应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以免发生事故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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